关于申报2008年度上半年事业


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

  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委各部门、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:
  为做好2008年度上半年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,根据国家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、省人事厅《关于印发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及《景德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景府字[2006]16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招聘计划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各事业单位(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。)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员额内,确定招聘计划。内容包括:用人单位名称、性质、编制数、缺编数和拟招聘岗位名称、补充人数、所需资格条件,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加试内容等(见附件)。

  二、各用人单位在确定招聘岗位时,要着眼于改善人才队伍的文化、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及岗位的实际需要提出报考资格条件,防止提过高的学历、资历等要求,更不能提出不符合法律、法规的条件要求。设置资格条件时,既要体现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又要注重可操作性。不能搞身份、地域限制,不要使用“熟练”、“优先”等模糊词汇。有关问题按以下要求掌握:

  1、专业条件。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,除对专业技术性很强或有特殊要求的少数岗位外,请按《景德镇市2008年度上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》中的大类设置(参考附件1),聘用跨大类的专业须在职位表中具体指明各大类专业的名称。设置小专业条件或者超出目录以外的专业条件,确有必要的,经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,方可设置。综合管理类岗位对专业一般不作限制。

  2、学历(学位)条件。按以下类别设置: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以上、本科以上、专科以上、中专以上。如有必要,可在学历条件前加上“全日制普通高校”的要求。学位要求可视具体情况附加在学历条件之后,用括号标出,如:本科以上(学士)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(学士)等。

  3、年龄条件。原则上高素质人才设置在40周岁以下,其他人员均设置在35周岁以下。具体按以下档次设置: 40周岁以下、35周岁以下、30周岁以下、25周岁以下。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2008年6月30日。

  4、性别条件。招考岗位原则上不应设置性别条件。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限制的,可以按规定提出性别条件。设置性别条件时应将男女岗位分开招聘,不要在同一岗位中设置男女比例或人数要求。

  5、按照规定,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测评的办法办理;其他人才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。

  三、5月10日前,市直各用人单位将招聘计划报主管部门审定,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按管理分工,党群系统向市委组织部、政府部门向市人事局申报招聘计划。各县(市、区)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用人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编制,经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,向市人事局申报。

  四、市直各主管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向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申报招聘计划时需递交的材料为:

  景德镇市2008年度上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下载
  《景德镇市2008年度上半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申报表》(打印件)下载
  《2008年度上半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岗位表》打印件和电子表格(EXCEL格式)各一份 下载
  《景德镇市2008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申报表》(打印件) 下载
  《景德镇市2008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》打印件和电子表格(EXCEL格式)各一份 下载

  五、在工作中遇有问题,请及时与市人事局人才开发规划科联系。

  电话:0798-8520118 电子邮件:jdzrsjfps@163.com

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景 德 镇 市 人 事 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五月六日